发布:2013/10/21 14: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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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波网
理财产品基拙资产构成。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代表理财产品客户的集合体将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投资于优质企业的股权(收益权)、信托货款、应收账款等资产,债券、同业存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
投资理念。本产品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精选优质企业的股权(收益权)、信托货款、应收账款等资产债券、同业存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通过资产组合管理实现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平衡。
投资策略。1.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的股权(收益权)、信托货款和应收账款等资产.为资产组合提供收益支持;通过债券和同业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保障资产组合的流动性。2.从资产组合风险对冲管理的角度,择机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通过严格的止损投资策略,控制其他投资工具的投资损失风险。
资产配置比例。1.股权类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2.债券和同业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30%-100%;3.信货类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4.其他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以上配置比例.由于兑付客户投资本金收益等流动性资产消耗引起被动超额时除外,且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并最迟于调整前2个工作日公布。
参与主体。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信托受托人:中国建设银行将择优选择信托公司作为本产品项下信托计划受托人,并在选取每一信托公司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托公司的名称及住址等信息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上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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