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6/19 20:15:51
作者:
来源:光波网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中的期限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 为期限。
二、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 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 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中止条 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中止。
相关资讯
企业资讯
供应
企业
更多热点聚焦
更多国内要闻
更多国内要闻
更多国际动态
更多农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