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7/11 10: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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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波网
美国国会还于1994年颁行了《住房拥有权及股权保护法案》,该法案为抵押放贷业务设置了标准,但是金融机构能够非常容易地绕开其条文的约束。那个时期,抵押贷款经纪人无须申请执业资格,整个行业没有一套专业道德规范。经纪人经常花言巧语地说服购房者买下很大的住房,并签订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协议,而经纪人通常也不会明确地告诉购房者:以后利率很可能上涨,房子太大可能使这个家庭无法负担。美国各州政府现在都要求抵押贷款业务经纪人取得执业资格。2010年颁行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案》严禁经营抵押贷款业务的公司激励贷款业务员怂恿借款人签1丁不符合其需求的高利润抵押贷款协义,同时要求发起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事前验证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
不论如何,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仅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发放抵押贷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细节,政府无法一个不漏地预见存在的问题,也无法对业务过程进行全面监管。抵押贷款发起端市场存在的缺点以及部分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都真实地反映了当代金融体系的不足之处,同时也为创新的解决方案留下了充足的空间。
非营利性组织(如负责任借贷中心和社区自助中心)都可以为住房所有者提供建议,但是这些组织的规模还不足以覆盖大多数借款人。我们谈及对金融进行适当的改革时,至少可以考虑在未来扩展这类民间互助组织服务所覆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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