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3/6/21 15:58:14
作者:
来源:光波网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于分居两地的双职工,一般应本着大城市就中小城镇,内地就边疆、一、二线地区就三线地区的原则,通过组织调动解决。凡按这一原则调动的,不要强调人数对等。双方应主动联系,互相支持,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调入地区应妥善安排工作。
大城市之间、中等城市之间和县(镇)之间分居的双职工,可以互相调动,彼此都应积极支持,不要强调人数对等。调进或调出应根据工作需要、家庭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从边疆调往内地,从三线地区调往一、二线地区,从小城市调往大城市,从各地调往北京、天津、上海三市的,要从严掌握。
中央一级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两地分居的双职工,一般应将在京一方调往京外一方所在地区就近安排工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分居的双方调往第三地本系统所属单位安排工作。在京一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困难,确买不能调出,需要将京外一方调来北京的,应区别干部和工人,分别报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和国家劳动总局,根据该单位为解决分居问题调出调入北京人数大体平衡和先出后进的原则进行审批。调入的职工,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工作。
为照顾夫妻关系调动县(区)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时,亦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由劳动部门办理。调动以后,仍应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
相关资讯
企业资讯
供应
产品
企业
更多热点聚焦
更多国内要闻
更多国内要闻
更多国际动态
更多农业
更多